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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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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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州河湾商业区灯光亮化工程 已由 天略 以 蓟审批一备案[2017]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X略 ,建设资金为 2017年#月# 万元,略条件, 略有限公司 受 X略 的委托,略择优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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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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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范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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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蓟州区州河湾商业区总占地面积773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分三个区域,分别为:略、渔馆街、商业街。项目主要通过灯光对州河湾商业区的建筑物外表面亮化,总投资为2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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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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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X市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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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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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范围:
一标段:州河湾商业区灯光亮化工程设计,本标段投资额为2400万元。其中:略主要安装控制系统一套、LED射灯400套、线性投光灯1500套、壁灯100套,敷设线管和电缆各11000米;渔馆街主要安装控制系统一套,室外投影仪100套、灯杆40套,敷设线管和电缆各10000米;商业街主要安装控制系统一套、LED射灯220套、线性投光灯2400套、壁灯400套,敷设线管和电缆各22000米。招标方法:略。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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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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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月#日 至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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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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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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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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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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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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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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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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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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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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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略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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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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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通过X市建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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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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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窗口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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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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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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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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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X时间)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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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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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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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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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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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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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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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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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略通知),每日上午9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X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X市X区卫国道204号 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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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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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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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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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不接受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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