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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本项目项目名称原为“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现更正为“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
标段名称原为“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监理”,现更正为:“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监理”。
2、第二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原为“本工程涉及宁河区板桥镇、廉庄镇、苗庄镇、岳龙镇、东棘坨镇、丰台镇、俵口镇、宁河镇和芦台镇等9个镇范围内145户企事业单位的水源转换工程”。现更正为“本工程将为苗庄镇、板桥镇、廉庄镇、岳龙镇、东棘坨镇、丰台镇、俵口镇、宁河镇、造*城镇、潘庄镇、芦台街道、桥北街道12个街镇范围内145家企事业单位及畜牧养殖户(有取水许可证的)采取新建PE输水管线,将自来水引入用水户,实现水源转换”。
3、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原为“**日至**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正为“**日至**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赵工、高工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郑颖颖 田宝刚
电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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