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 (略) “学生宿舍家具”招标工作,详细清单见附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或 * 证合 * 副本)。
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 (略) 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有产品授权代理证书﹑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有成功的项目案例(提供合同首页、尾页以及含类似业绩规模共 * 页)﹑能提供很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如:ISO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投标人不应因 (略) 为而被邀请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宣布为不合格。
6.投标人不得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恶意竞争与欺诈等不良纪录。
7.投标人不得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毁约等不良纪录。
8.不得以个人或企业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
9. (略) 技术要求有差别,校方有权终止合 (略) 理,造成的 * 切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略) 商请于 * 日前联 (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资质文件邮寄地址: (略) 市宝 (略) 珠 (略) 环东路1 (略) (略) 行政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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