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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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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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临港综合配套服务区海泰居住一区二期项目, 临港综合配套服务区海泰居住一区一期项目, 临港综合配套服务区海泰居住一区三期及幼儿园 已由 ., (略) 滨海 (略) 技术产业 (略) , . 以 津 (略) 区发改审[2016]17号, 津 (略) 区发改审[2016]16号, 津 (略) 区发改审[2016]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为 *** .0000 万元, (略) 条件, (略) 市森宇建 (略) 有限公司 受 (略) (略) 的委托, (略) 择优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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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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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范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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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临港综合配套服务区海泰居住一区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调试项目,项目投资额约3500万元,项目规模:两层升降横移机械式停车位1997个,其中地上1683个,地下3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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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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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 临港经济区临港十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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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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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范围:
一标段:临港综合配套服务区海泰居住一区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调试项目,本标段投资额约35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两层升降横移机械式停车位1997个,其中地上1683个,地下314个;招标范围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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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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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日期: * 日 至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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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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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临港综合配套服务区海泰居住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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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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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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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 (略) 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包括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 (略) 门或当地质 (略) 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单独投标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 (略) 门或当地质 (略) 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还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以下证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制造商的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 (略) 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包括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式停车设备)》复印件。 (略) 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到 (略) 滨海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对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若发现 (略) 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 (略) 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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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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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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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 (略) 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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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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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通过 (略) 市建 (略)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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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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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窗口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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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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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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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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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略) 时间)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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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布时间:2018 年 4 月 8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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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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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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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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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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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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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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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 (略) 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略) 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 (略) F座南楼418 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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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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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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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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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不接受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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